2005年12月23日-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液化气价格管理的通知-发改价格[2005]2782号

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液化气价格管理的通知

特急  发改价格[2005]2782号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发展改革委、物价局,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、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:
    液化气是居民生活的重要燃料。近一段时间以来,部分地区液化气市场价格出现持续大幅上涨,给城乡居民生活带来较大影响。鉴于2006年元旦、春节将至,为稳定液化气市场价格,保护消费者利益,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    一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液化气的生产、进口、消费等供求变化情况,加强价格监测,做好液化气销售价格管理工作。
    二、液化气销售价格列入地方定价目录的地区,价格主管部门要根据经营企业液化气购进成本变化情况,合理制定销售价格。同时做好对低收入困难群体的补贴工作。
    三、放开液化气销售价格的地区,要制定液化气价格上涨应急预案,当液化气价格发生异常波动时,要及时介入,依法进行临时价格干预,采取控制流通环节差价率、规定最高限价、实行提价申报、调价备案制度等措施,切实稳定市场价格。在制定价格干预措施时,要兼顾经营者、消费者利益,有利于促进液化气正常流通,同时做好与毗邻地区的衔接工作,确保采取干预措施切实可行,并取得成效。
    四、有关液化气生产企业要认真执行国家关于液化气出厂价格的政策,按照与汽油保持1∶0.83-0.92的比价关系确定出厂价格,不得擅自提高

资料来源:燃气人团队工作资料、各燃气公司提供资料、外部购买资料、网络公开资料等,若有资料侵犯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,我们会第一时间处理。
燃气人工作经验分享 » 2005年12月23日-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液化气价格管理的通知-发改价格[2005]2782号

“ 燃气人”为您提供最优质的行业资源

资源合作 广告合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