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2月26日-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广东省、广西自治区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的通知(发改价格[2011]3033号)
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广东省、广西自治区
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的通知
发改价格[2011]3033号
广东省、广西自治区物价局,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、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:
为进一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,引导天然气资源合理配置,促进节约用气,决定在广东省、广西自治区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一、目标和总体思路
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最终目标是放开天然气出厂价格,由市场竞争形成,政府只对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进行管理。在广东、广西两省(区)开展改革试点,主要是探索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,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,为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积累经验。
总体思路:一是将现行以成本加成为主的定价方法改为按“市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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